对颗粒的长期暴露可引发心血管病和呼吸道疾病以及肺癌。
当空气中PM2.5的浓度长期高于10 μg/m3,就会带来死亡风险的上升。浓度每增加10 μg/m3,总死亡风险上升4%,心肺疾病带来的死亡风险上升6%,肺癌带来的死亡风险上升8%。此外,PM2.5极易吸附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和重 金属,使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机率明显升高。[3]
致癌/毒性原理:
直径2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可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细颗粒物进入肺泡后,直接影响肺的通气功能,使机体容易处在缺氧状态;被吸入人体后直接进入支气管的细颗粒物,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主要污染来源:
机动车尾气、锅炉燃煤和扬尘
可吸入颗粒物被人吸入后,会累积在呼吸系统中,引发多疾病。粗颗粒物可侵害呼吸系统,诱发哮喘病。若吸入大量的可吸入颗粒,可以导致呼吸系统病症,例如气促、咳嗽等,并加重已有的呼吸系统疾病,损害肺部组织。
致癌/毒性原理:
PM10成分复杂,致毒机理也非一种机理能够解释。目前认为PM10的致毒机理主要是:PM10进入肺内后,首先与空气污染肺泡巨噬细胞、肺上皮细胞作用,刺激释放各种细胞因子,导致肺炎症和肺纤维化。PM10与细胞作用后,释放活性氧(ROS)和自由基,氧化损伤组织细胞和遗传物质并引起细胞增生和分裂紊乱,最后可能导致恶变。总之,PM10可能通过氧化刺激、炎症反应及遗传物质改变等多种机理引起机体各部分的损伤。而这些损伤又是相关的。如PM10由于损害了免疫系统,更易造成其它系统的损害。
主要污染来源:
可吸入颗粒物通常来自在未铺沥青、水泥的路面上行使的机动车、材料的破碎碾磨处理过程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
臭氧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过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主要刺激和损害深部呼吸道,引发哮喘、降低肺功能并引起肺部疾病,并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对眼睛有轻度的刺激作用。臭氧对人体也有致畸性,母亲孕期接触臭氧可导致新生儿睑裂狭小发生voc率增多。
致癌/致毒原理:
当大气中臭氧浓度为0.1mg/m3时,可引起鼻和喉头粘膜的刺激;臭氧浓度在0.1-0.2mg/m3时,引起哮喘发作,导致上呼吸道疾病恶化,同时刺激眼睛,使视觉敏感度和视力降低。臭氧浓度在2mg/m3以上可引起头痛、胸痛、思维能力下降,严重时可导致肺气肿和肺水肿。此外,臭氧还能阻碍血液输氧功能,造成组织缺氧;使甲状腺功能受损、骨骼钙化,还可引起潜在性的全身影响,如诱发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损害某些酶的活性和产生溶血反应。
PGM-1700个人用单一有毒气体检测仪 主要来源:
低层空气中臭氧有时被称为“有害的”臭氧,主要源于汽机车排气中二氧化氮的光化学分解。与高层大气臭氧层不同的是,地面的臭氧是光化学烟雾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它是由诸如车辆和工业释放出的氧化氮(NOx)等污染物以及由机动车、溶剂和工业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与阳光反应而形成。阳光灿烂时,臭氧污染最为严重。
氮氧化物主要损害呼吸道。短期浓度超过200µg/m3时,它是一种引起呼吸道严重发炎的有毒气体。
致癌/致毒原理:
吸入气体初期仅有轻微的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咽部不适、干咳等。常经数小时至十几小时或更长时间潜伏期后发生迟发性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出现胸闷、呼吸窘迫、咳嗽、咯泡沫痰、紫绀等。可并发气胸及纵隔气肿。肺水肿消退后两周左右可出现迟发性阻塞性细支气管炎。慢性作用: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慢性呼吸道炎症。个别病例出现肺纤维化。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主要来源:
单一有毒气体检测仪 人为释放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是供热、发电以及机动车和船舶的发动机等燃烧过污染太严重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