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2、具有与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主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整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5、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申请提交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以从认监委网站下载);
2、法律地位证明;
3、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以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
4、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燃烧装置尾气vocS排放检测国家空气检测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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