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3条第二项的规定:住宅属于“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
依据第58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依据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依据第60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依据第61条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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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否会胜诉,主要看证据搜集和当值法官的事实认定,理论上是不存在绝对胜诉的案件和绝对败诉的案件,如果你们向环保部门投诉并进行权威的噪音测试之后,证明该噪音确实是由喇叭造成的,并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标准,就基本可以认定侵权事实,胜诉的把握应该是很大的。反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如果无法对自己主张的被侵权的事实提供必要的证据,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打规定的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败诉由原告承担,被告败诉由被告承担,原告部分胜诉的,可按胜诉比例分担诉讼费。
如果你们的诉讼没有赔偿金额要求的,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如果是财产案件按涉案金额按比例缴付。
见我下面附带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法条明确规定。
你的诉讼请求主要是停止侵害,对于这样轻微的侵权案件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财产性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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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http://www.zhb.gov.cn/law/law/199610/t19961029_81926.htm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网址同上)
http://www.zhb.gov.cn/law/law/199610/t19961029_81926.htm
法律依据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2/30/content_5549692.htm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环境噪声br />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应该算扰民!可以先和他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找居委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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