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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浩代表:大型科研仪器不能“独吃独占”

   2020-11-03 630
核心提示:大型科研仪器不能“独吃独占”
 “某个单位花科研经费买了一台科研仪器,虽然设备是该单位的,但是钱是国家的,应该要共享。”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陈广浩说。

去年底,科技部公开发布《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26个单位的考核结果较差,存在开放共享情况较差,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闲置浪费严重等多个问题。“高校也好,科研机构也好,都认为自己购买的科研仪器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们申请的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钱,购买的科学仪器理应服务于国家。”陈广浩说。

粤港澳大湾区布局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其中,中国散裂中子源已投入运行;广东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正按计划推进建设;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已开工建设,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此外,还有南方光源、人类细胞谱系、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装置正开展前期论证。

“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科学装置和设备建成后,应该要按照要求去全球开放使用。”陈广浩说,广州生物医药健康研究院负责的生命科学仪器中心有价值2.4亿元仪器共享,建立申请、使用等完整开放系统,其共享率可以在科技部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查询。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科研平台建好以后,就一定要做到开放共享,不能‘自娱自乐’。”陈广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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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科研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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